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荣获辽宁省民间艺术家和优秀民间艺人称号
[发布时间:2008-09-04 11:51:56 ][阅读次数:13960 次]
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荣获
辽宁省民间艺术家和优秀民间艺人称号
为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省文化厅在全省开展了民间艺术家、优秀民间艺人评选工作。
经专家评审、省文化厅党组讨论决定:
首批我市张永夫(皮影)、赵秉泉(风筝)2名被授予“民间艺术家”称号,靳雪芬(剪纸)、白铁藩(绘画)、靳雪艳(布贴画)3名被授予“辽宁省优秀民间艺人”称号,并荣获荣誉奖牌。
第二批我市刘振义(鼓乐)被授予“辽宁省民间艺术家”称号,陈群(面塑)、张秀梅(布贴画)、刘秋梅(剪纸)、聂春森(肖像画)、戴福永(民间绘画)、王新慧(秧歌)、吴国清(鼓乐)、林敏(皮影)、袁俊贤(评书)9人被授予“辽宁省优秀民间艺人”称号,同时颁发荣誉奖牌。